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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尖政发〔2019〕4号尖山区人民政府关于 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新闻来源: 政府办 责任编辑: 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19-03-08 点击量: 1909

市解欠联办:

按照贵办要求,现将我区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落实情况

接到贵办通知后,我区迅速将文件传达到相关部门,由区人社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将考核任务分解落实到位我区2018年度自查考核98分。

二、2018年度指标完成情况

(一)建立由尖山区副区长付新任总召集人,由区人社局局长朱祥凯为副总召集人,相关部门参与的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科学制定了2018年度集贤县治欠保支工作计划.(2分)

(二)认真落实市政府的年度考核办法。并开展自查自评(3分)

(三)省市交办房地产领域信访案件中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目前已全部化解。(2分)

(四)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问责制度。本年度未发现需要问责问题。(2分)

(五)对建筑市场秩序进行规范整顿,依法查处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开工建设。(8分)

(六)严格审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禁施工企业带资承包。(8分)

(七)建立并完善欠薪预警系统,及时预警并做好防范对在建工程项目不定期开展日常巡视检査。(3分)

(八)9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能够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全部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4分)

(九)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实名制管理所有在建工程都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建工程实名制覆盖率达到98%以上。因没有上级对口管理平合,实名制管理平合尚未建立。(8分)

(十)制定了尖山区在建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在建工程项目专用账户覆盖率达到90%以上,但实际工资发放时,专用账户利用率不高。(3分)

(十一)严格农民工工工资保障金收缴,对缴存不足项目严禁施工建设。(3分)

(十二)理清欠薪主体,落实清偿欠薪责任,积极向招用农民工的企业、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追繳拖欠工资。(2分)

(十三)在所有在建项目施工现场设立了维权信息告示牌(1分)

(十四)加强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对欠薪失信建筑企业依靠上级信用平合进行联合惩戒,已将欠薪企业安邦御景小区承建单位黑龙江金圣建筑工程公司列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合不良行为黑名单。(11分)

(十五)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合专项执法检查。主动为久薪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但“双随机”抽查工作未开展。(10分)

(十六)加快案件办理查处进度,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达97%,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督办案件结案率达100%以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问题已全部清偿(7分)

(十七)未发生因欠薪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依法打击以非法手段讨薪或以讨薪为名讨要工程款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12分)

(十八)配齐配强劳动监察队伍人员、装备,保障劳动监察执法经费支出,统一劳动监察局名称,机构代码证正在办理过程中。(8分)

(十九)针对中小企业管理难的问题,我局建议实行中小企业管理试行办法。(2)

三、下步工作重点

我区将以此次考核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构,加强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等长效机制建设,重新制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分工,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尖山区治欠保支工作,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尖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