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解决农民土地纠纷争议,区司法局落实“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采取“出诊式”法律服务促进和谐稳定发展。
日前安邦乡集兴村村民安某驱车30多公里到尖山区司法局反映地邻孟某在犁地时破坏他家的玉米苗索要赔偿之事,申请区人民调解部门的帮助解决。
该事件已经过集兴村村支书和村长多次调解沟通,安邦司法所也先后多次组织了当事双方调解,但事情仍没有得到满意解决。
区司法局认为该事件的发生是由于安邦乡集兴村远离尖山区,在集贤县境内,平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进入较少,村民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不够,这次调解纠纷工作也是一次开展普法和法治宣传的好时机。当日既联系了双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与区法局人员共同率领安邦司法所司法助理共同到安邦乡集兴村。在村委会成员的参与下实地察看相邻土地地垄存在的情况和引起土地纠纷争议的原因,分别对孟某和安某进行询问了解诉求,进行法律法规讲解,使安某和孟某逐渐提高认识,达成共识,自愿形成协议,安某家损坏的玉米苗得到赔偿300元,两家握手言和。最终使这起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受到在场村民的好评。双峰律师事务所的刘志远律师在现场也接受了部分村民的法律咨询。这种及时‘出诊’式法律服务改变了定时‘坐诊’式的法律服务模式,使提供的法律服务更有针对性、更接地气,最大限度发挥农村法律顾问在增强基层干部群众法律意识、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使广大农民群众更具有获得感、满意度。